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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港自主建造2艘拖轮完成交接

发布时间:2020.01.18 新闻来源:青岛固特船舶用品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

          连云港港自主建造2艘拖轮完成交接

   1月16日上午9点28分,由连云港港自主建造的5200马力拖轮“东方二号”“东方四号”拖轮缓缓驶入港口拖轮基地。随后,连云港港举办了“东方二号”“东方四号”拖轮交接仪式。

“东方二号”、“东方四号”由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分公司下属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建造,于2019年2月13日开工,历时11个月。“东方四号”拖轮,除了主机、舵桨、甲板机械是进口设备之外,与“东方二号”无论在船型、还是功能用途上几乎是“孪生兄弟”,他们均属于全回转近海拖轮,船长37.6米,型宽10.5米,型深5米,设计吃水3.8米。主要可用于中国近海航区拖带作业,同时满足港区协助大型船舶的进出港、靠离码头的顶推和拖带作业要求。

在设备配置方面,分别采用进口和国产两种模式。“东方二号”选用了安庆大发柴油主机,南高精的舵桨,中船704所的甲板机械等国产设备。“东方四号”则采用了进口设备。继2018年11月由连云港港自主建造的首艘无限航区全回转拖轮“东方三号”正式启用后,它们是首批在连云港自贸试验区生产落地的船舶。

自2018年11月“东方三号”拖轮交接启用之后,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分公司按照“建造一艘好船、锻炼一支队伍、培育一个产业、争创一流服务”的发展目标,不断总结经验,提升船舶建造水平。随着“东方二号”“东方四号”拖轮按期交付使用,至此,该公司已经可以建造近海航区、无限航区等各类全回转大马力拖轮,具备年交付4艘全回转拖轮的建造能力。该公司还将于年内开工建造国内首艘纯电动拖轮,届时有望进一步拓展造船业务范围,为港口产业化、规模化造船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,积累更多的、宝贵的造船经验。

两艘拖轮正式启用后,可用于中国近海航区拖带作业,同时满足港区协助大型船舶(包括最新大型集装箱船)的进出港、靠离码头的顶推和拖带作业要求。大大提升了港口修造船能力,带动港口修造船产业实现常态化、规模化发展,夯实港口拖轮特色品牌,为我市自贸试验区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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